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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中青年教师到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进行课程学习的通知

2017-05-17  点击:[]

各位教师:

    为了进一步促进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教师的国际交流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利用国外优质办学资源,学校拟分期分批选派中青年教师赴国外友好合作院校进行课程学习和培训。现将本次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往学校

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位于美国特拉华州首府多佛市)。

二、学习期限

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为期一年。

三、选派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中青年教师(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全英文授课教师优先。

四、选派人数

1人。报名人数多于1人,工龄长者优先(从本科毕业起算)。

五、报名材料

1.申请书一份(说明申请理由、条件、预期选修课程,以及要达到的目标等)。

2.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

七、相关待遇

派出教师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享受下列待遇:

1.按照校际友好交流协议的规定,派往院校免除派出教师学习期间的学费、注册费等学习相关费用。

2.学校按照国家公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给予出国学习教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用以支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和零用费等。

3.派出教师的国家工资照发,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正常标准执行。

4.学校按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标准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5.派出教师的教学业绩津贴按学院标准执行。

八、学习要求

1.每学期至少选修两门课程,总学分达到4分以上,考试合格,并协助任课教师为学生答疑。全年累计选修课程不少于4门,总学分不少于8学分。

2.结合课程学习,撰写并在核心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或者取得等额的学院标志性发展和优质绩效奖励。

3.购买当地所需的相关保险。

4.按时到所在地区使领馆报到,并取得由使领馆签发的出国学习证明。

5.与学院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人保持经常性联系。

九、选派程序

1.申请人向学院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

2.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初步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人选。

3.派出人员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出国及赴港澳台人员审批表》,并附出国所需相关材料。

4.派出人员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派出人员与学院签订出国合同。

6.派出人员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7.派出人员到国外院校报到。

特此通知

                                            沈阳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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